就地审判黑校车超载案 以案说法推进西安平安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9 19:58:14 阅读量:

 

就地审判黑校车超载案 以案说法推进西安平安建设

12月6日15时许,西安市临潼区法院院长王佑勋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党粉丽、马煜组成合议庭,在位于案发地的临潼区何寨街办何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校车办组织全区部分幼儿园校车司机旁听该案,来自何寨街办的数百名群众自发组织了现场旁听。

就地审判黑校车超载案 以案说法推进西安平安建设

2017年10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陕A3R96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何寨街办马北路由北向南行驶时,被在此执勤的民警例行检查,发现车内乘坐启明星幼儿园学生23人.而陕A3R969号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人数9人,加上司乘人员当日当次实际载人25人,超过额定载人数16人,严重超载。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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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庭期间,王院长以“杜绝危险驾驶 守护出行安全”为主题进行了普法宣讲。首先向在座校车司机深入浅出地释明了《校车管理条例》对校车和驾驶员的要求,并结合全国发生的数例“黑校车”交通肇事案件,解析了该案中“黑校车”超载的危险驾驶行为。从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王院长告诫各位家长防患于未然,对校车、校车驾驶员及运行过程给予高度关注,排查孩子们身边的安全隐患,确保出行安全。

就地审判黑校车超载案 以案说法推进西安平安建设

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在座群众遵守旁听纪律,认真聆听王院长的法制宣讲,幼儿园小车司机们纷纷表示此次刑事审判进农村,是他们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庭审,深刻认识到了超载等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日后会对此类行为提高警惕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就地审判黑校车超载案 以案说法推进西安平安建设

此次庭审进农村,是临潼法院刑事巡回审判继庭审进社区之后的第二站,以案说法,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庭 马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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