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30 17:35:38 阅读量:
为落实高检、省院、市院“关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开展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2017年11月23日,榆林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一行四人赴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指导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指导工作采用座谈会的形式进行,会议由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分管侦查监督科的副检察长常军主持,全体侦监干警参加。首先,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冯静向指导组的同志们汇报了该院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进展情况。随后,指导小组组长武育同志对该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几点不足,包括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采取措施不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不畅、机制建设滞后等问题,她表示,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就是指出该院工作短板,提出指导意见,继而共同解决工作开展困难,帮助该院完成任务要求。
几个小时的工作交流、业务指导,让全体侦监干警受益良多。常军表示,此次座谈会解决了很多平时工作中的难题,使之后的专项立案监督工作的开展有了新的方向。之后会立足本地实际,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具体工作的重点。第一,充分发挥该院两个专项工作小组的作用,积极安排部署活动方案,从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法进行全面部署。第二,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利用全国“举报宣传周”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专项立案监督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联合相关部门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增加群众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涉及罪名的认识,鼓励群众积极揭发,扩大案源。第三,继续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与侦查机关、环保、食药、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机关形成信息共享,建立案件定期通报机制,定期、主动与行政机关和侦查机关召开研讨会、联席会,通报阶段性情况,深入推进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
座谈会结束后,参加座谈会的侦监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目标明确,效果明显。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干警们对两个专项监督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开展监督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懂得了提高办案干警自身监督能力的重要性,为开展专项活动奠定结实的基础。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 姜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