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朋友聚餐切莫酒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4 15: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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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院办理了多起酒后驾车的危险驾驶案件,车主们大多因对“酒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自认为喝一点点酒开车不会被查获的侥幸心理,而发生的多起危险驾驶案件。2017年9月29日杨某和朋友在西安市新城区某街道夜市聚餐,其间喝了2瓶青岛9度啤酒。之后杨某驾车离开该夜市,在途经环城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振兴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经鉴定杨某的血醇浓度为92.62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构成刑事犯罪。为此再次提醒大家,朋友聚餐时依照自身情况适量饮酒,切莫劝酒司机朋友,更应该极力劝阻朋友在饮酒后准备驾车离开。
开车出行,切莫饮酒。谈笑宴席间,世人足爱酒,杯光筹措中,警钟长于胸。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不贪杯中酒,不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至于危险的环境中,同时应该加强遵纪守法意识,避免酒后驾车,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人身和精神上不可挽回的影响和损失。(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蒋艺华 张雄雄)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