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检察院:网上购买仿真枪 难逃检察院公诉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23 17:52:50 阅读量:

  最近几年,出于各种原因和目的,在网上购买仿真枪的人越来越多。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枪支管理规定,触犯了法律的底线。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就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的案件。
 20174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微信在一微商处购得两把手枪,拿到仿真枪的李某十分兴奋,不仅向好友四处炫耀,而且明目张胆的将枪支一直置于私家车内。不久,李某又去碑林区一体育文化用品店内购得100发黄铜子弹,意图找个靶场实战演练一番。当晚,李某和朋友在凤城南路一酒店房间内吸毒时被群众举报,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酒店房间将李某等吸毒人员抓获,在检查李某的轿车时发现了这两把仿真枪及100发子弹。经鉴定李某买的两把仿真枪均为5.5毫米小口径手枪且以火药为动力来源。据李某交代,他知道收藏这把枪是违法的,但他从小就喜欢枪,一直想收藏一把供自己欣赏,并没有其他用意。不管李某出于何种用意购买仿真枪,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和私藏弹药,爱好枪支的他将面临一段铁窗岁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但不得超过法律的限度。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居民个人不得持有枪支弹药,包括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因为仿真枪流入社会,如被不法分子稍加利用,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现在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以为持有仿真枪不伤人、不带出门就不算犯罪。事实上持有两支以上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就已触犯我国法律,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编辑: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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