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1 17:18:03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的提高,人民的“衣食住行”,特别是“吃行”方面有了很大改变,由过去亲朋好友见面说说话打个招呼,转变到家中或者进饭店喝酒尽兴。出行方式也由过去步行、骑自行车走亲串友、外出购物和进行一些社交活动转变为骑摩托车,驾驶汽车出行,这无疑反映出了随着我们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的提高。但由此带来了酒后闹事,特别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不断增多,进而导致了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增多,特别是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不断增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惨重的损失。为了使大家认识了解酒后驾驶的危害和治理酒后驾驶的难度,笔者从酒驾的成因及酒驾的主要表现形式,谈一点酒驾治理的看法。
一、酒后驾驶的现状
通过对我院近三年来因醉酒驾驶引发的刑事案件数据进行统计,2014年至2016年呈逐年递增趋势,具体为2014年6人,2015年7人,2016年11人。
随着机动车的保有量与驾驶员基数同时快速增长,外出驾车成为一种常态化现象,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在餐席上由于各种原因免不了要饮酒。酒后驾车的群体构成也比较复杂,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是各类小轿车还是摩托车,也不论是在乡村还是城镇,酒后驾车者是大有人在,有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员工,平常的普通百姓。文化素质也有高有低,层次不一,呈现出治而难禁之势,成为目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顽症”。
二、酒后驾驶存在的主要原因
1、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
很多驾驶员有一种错误的思想,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不喝醉对驾驶机动车就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在主观上放纵自己。有的人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好、酒量大,不会出事,也不会被抓;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自己钱多关系广,不怕被抓、被罚;更有一部分人心存侥幸,以为能够逃过交警的检查。由此在各种侥幸心理影响下,选择了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殊不知这种盲目的自信最终害人害己,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失控,便会酿成交通事故,给行人和自己带来极大的安全威胁
2、受传统习俗“酒文化”的影响
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应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这是中华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文化的传承;但是另一方面对于现代车水马龙的交通现状而言,又是导致危险驾驶的重要诱因之一。酒,本身无过,正如有句广告词所说:酒不过量,何过之有?长久以来,人们就有“酒无知己千杯少”的说法,又加之现代交际应酬繁多,饭局上总是免不了觥筹交错,推杯换盏。历来的酒桌潜规则之一就是靠喝酒解决问题,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子上达成的,这就更助长了酒风,也为公共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3、宣传力度小,认识不到处罚的严厉性
只有交警部门一家的宣传,加上警力不足,在日常的宣传教育活动中只能是独自为战,难以形成覆盖整个辖区的宣教力量,致使受教育面狭窄,宣传手段相对单一,这样的力度显然是不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禁止酒后驾驶机动车,相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也是较为严厉的,但在现实中真正处罚到位并引起人们警示的并不多。酒后驾驶一般发生在晚上,主要是集中在私家车、摩托车等车型,一般的行驶路程较短,而这一时段路面执勤的民警相对较少,大多执勤民警以巡逻为主,因此很难查处,从而助长了酒后驾车的不良风气。因为危险驾驶罪最高刑也仅仅为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更有人甚至肤浅的认为,“大不了关几个月而已,对自己没什么影响”,未从根本上认识到刑事处罚的严厉性。
三、对酒后驾驶采取的对策
1、加大酒驾的查处力度,彻底打消侥幸心理。建议由公安交警部门向政府提议,由政府牵头,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相应的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管好自己的车,管好自己的人,同时,对各餐饮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把餐馆部门是否积极主动配合预防酒后驾车作为考核依据。同时交警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管控,压缩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滋生空间。科学安排勤务,通过延时制、错时制、弹性上岗制等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进行查处。尽量把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作为查处工作的重心,提高抽检数量,加大检查次数、频率,且一旦被查住,无论是否达到饮酒或醉酒的标准,均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依法处罚,毫不留情,切实达到醉驾必被查、必被处罚,彻底从心里消除这种侥幸心里。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将预防酒后驾车渗透到各个可能发生的时间和场所,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彻底打消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所抱有的侥幸心理。
2、倡导代驾服务,推崇新的“酒文化”思想。酒后代驾在一些发达国家、发达城市已经成为习惯,但是据了解,在我县酒后代驾迄今为止没有形成规模。因此,作为交管部门,为减少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危害,应大力扶持本地酒后代驾新兴行业的发展,通过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关注,为本地的酒后代驾提供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引领酒后代驾行业的快速发展。同时,积极推行良好的“酒文化”风气,树立喝酒随意,图舒服、求健康的正确观念,特别是要严把“饮酒”关,如果接下来无驾车任务,那么尽喝无妨,如果还有驾车任务,就要自觉把好“饮酒关”,别人再劝,哪怕只是一滴也不能喝,对于还有驾车任务的司机非但不能劝酒,而且,假如他要喝酒,还要当场予以阻止。每位驾驶者牢固树立“酒后不驾车,驾车不饮酒”的高觉悟思想,正确处理好饮酒与驾车的关系,从根本上杜绝了酒后驾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形成一种和谐、文明的饮酒氛围。
3、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起到预防和警示教育的目的。
交管部门在治理过程中,可以邀请电视台记着进行跟踪录像,对查处的酒后驾车者的“尊荣”和形象在电视台进行曝光,以更好的警示那些没有被查处的酒后驾驶者。交管部门可以通过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各饭店、酒吧、烧烤摊,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教育、沟通,要求他们在日常经营中做好对驾驶人顾客的劝导工作,点餐时提醒开车前来的顾客不要饮酒,结账时提醒饮酒客人不要开车,对于不听劝阻、执意酒后驾车者,及时向民警举报。并在辖区各酒吧、KTV、饭店的醒目位置粘贴“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等警示标语,提醒驾驶人珍爱生命,自觉与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划清界限;可以将酒后驾驶危害向广大交通参与者进行宣传普及,通过走进驾驶员培训学校、社区街道、客运站点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等形式,面对面的向群众进行酒后驾驶安全宣传工作,引起群众的关注,在亲人驾车出行之前做好提醒工作;借助网络,键对键与群众进行交流沟通,向群众讲明安全驾驶注意事项以及现在法律法规关于酒后驾驶的严管力度,引起驾驶人的关注,时刻提醒自己安全驾驶,坚决不触碰酒后驾驶的底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酒驾者在深层次意义上认识到判处拘役是因为触犯刑事犯罪中的“危险驾驶罪”, 除了吊销驾驶证、限考外,会因为判处拘役而失去几个月的人身自由,特别是具有公职身份的群体,还会因此失去工作。
总而言之,当交通管理从公安交管部门唱“独角戏”变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之后,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就会得到加强,“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的悲剧就会逐渐消失,交通违法行为就会明显减少,创建和谐交通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得到巩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愈来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