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7 23:09:24 阅读量:
基地+专家=未成年人心理关爱的“家”
4月27日,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召开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基地”授牌及“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专家 ”聘任大会。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姜杰处长、中共阎良区政法委冯友智副书记、区检察院丁小虎检察长及区计生协会、区妇联、区关工委、民政局、教育局、各镇街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阎良区检察院张建玲副检察长与阎良区计划生育协会芦文娟副会长代表双方单位签订了《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正与帮教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姜杰处长、丁小虎检察长向西安市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阎良区分中心和西安市阎良区博大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颁发了“心理健康关爱基地”铜牌,向聘任的“心理咨询专家”邵举乐、杜蕾、王楠三名同志颁发了聘书。
陕西省心理协会会员、心理咨询网金牌讲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邵举乐代表受聘专家进行了表态发言。他通过近十年中力办的青少年案例,分析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大影响,并且表态一定不辱使命,完成好相关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矫正工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姜杰处长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阎良区院未检工作思路广、方法新、行动快。创新性地成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基地”和聘任“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专家”的作法是检察机关运用恢复性司法,使得青少年、儿童利益最大化的一个缩影,阎良检察院这种坚持法治理念为主导,将未检案件的办理及时延伸到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中,通过建立基地和聘任专家的模式开展心理关爱工作的模式,也是值得大家借鉴的,最后也希望阎良区检院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工作,创造出全市检察机关可复制的心理关爱的未检模式。
最后,丁小虎检察长作了总结性讲话,他指出阎良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关爱基地”及“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专家”聘任大会,就是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引入心理健康评估与矫正程序,作为未检案件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将矫正未成年嫌疑人的心理健康作为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终极目标。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务实。依托两个基地,把涉案的未成人及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作为工作开展的主线,围绕主线拓展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关爱工作。二是协作。与区计生协会、博大心理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能,发挥好各自资源优势,共同协作,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将未成年人心理关爱做成“大关爱”,创出“大格局”。三是总结。“基地+专家”的心理关爱模式是从根源上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帮助未成年人二次成长的重要举措,所以要及时总结经验与不足,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提交相关部门与领导,从而引起全社会对心理健康必要性的关注与知晓,真正地挽救失足少年,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供稿: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 朱正华 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