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8 16:34:52 阅读量:
日前,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规范化水平。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设置为案件办理的必经流程,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利用该系统“风险评估”功能模块,对案件存在的犯罪嫌疑人健康、身份、办案安全、信访、舆情、其他风险进行多方面评估。该院通过系统对各部门是否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每案必评估、每环节必评估。
该院不定期进行网上动态检查,结合预警台账记录情况,对业务部门预警工作进行实时审查和监控。突出对易引发风险的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案件的审查,尤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上访、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案件重点审查和监控,并督促办案部门制定周密的处置预案,妥善化解上访风险。
明确办案部门是落实风险化解责任的主体,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根据办案风险情况及原因,制定化解稳控预案,主动采取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方式,积极做好风险预防化解工作。
该院在结案审查送案时,每案同步审查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示督办确保评估预警工作规范运行。把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涉检信访、舆情的办案部门及承办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当年所有评先评优资格;对重大案件未予评估或评估不力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进行责任追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蒋林)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