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11-30 18:44:58 阅读量: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对教育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通过财政下发的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增多,而社会腐败现象也日益严重地渗透到校园这块神圣场所。教育专项资金领域犯罪行为,使神圣的“净土”受到了玷污,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影响非常严重,在社会上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因此,加强对教育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弄清发案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未雨绸缪,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
一、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虚报材料,套取国家教育专项资金。有些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为了获得国家更多的专项资金,通过虚报学生人数、提供虚假资料、虚开建设资金发票等行为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违规支出用于教师福利、奖金和招待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
(二)超标建设现象严重。目前,大量乡村人口流向集镇和城市,农村上学学生人数逐年锐减。而在教育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在项目申报程序时未进行专业严格的预算,工程实施后暴露出许多问题;有的建设单位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饰标准;有的施工单位想尽办法,不惜一切代价中标,具体施工时为增加造价想尽各种办法,提出变更项目。以上种种原因导致超标建设已成为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超标建设,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
(三)配套资金筹集困难,造成许多学校负债。教育系统项目建设资金不同于别的项目建设,国家拨付来的钱全部为工程建设资金,而不包括前期工作费等配套资金。为完成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往往需要自己筹集大笔的配套资金,通常一个200万的项目,设计、地质勘测、报建手续、征地等前期工作经费就达30余万元。
(四)教师职务犯罪影响恶劣。近年来,发生教育专项资金相关的贪污、挪用、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增多。这些案件集中发生在单位“一把手”及财会人员身上,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极为恶劣,破坏了教师队伍的纯洁性,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
二、教育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存在从众、侥幸等心理。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大多认为没有将钱攒入自己的腰包,而只是没有按照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发放和使用,这种情况可以说相当普遍,自己只是跟随大流没什么大不了。也有人认为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的大有人在,法不责众,自己偶尔为之不会有人发现,更加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正是在这种从众与侥幸心理的支撑下,个别教育工作者采走上了职务犯罪道路。
(二)相关制度不完善。部分乡镇学校关于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有的虽然有制度,但没有严格予以执行。制度成为挂在墙上的条条框框,没有成为干部心中的约束,从而导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依惯例行事、依领导或自己意愿行事。
(三)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力监督。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部分领导干部存在“一言堂”现象,忽视民主集中制和公开透明,制度在这些人眼中只是“挂在墙上的框框”,而从来没有形成约束自己行为的“框框”,从而导致权力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四)外界诱惑的存在。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金钱、权力、美色等诱惑无处不在,这也是导致部分工作人员走向职务犯罪道路的诱因。
三、预防教育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建议
(一)抓好警示教育,全面预防,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率。教育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尤其是单位主管和重点岗位公职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预防报告、参加庭审教育等形式,深入剖析其思想根源,警示广大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还要充分发挥乡镇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将职务犯罪预防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教育部门、学校的各个角落,确保职务犯罪预防“零死角”。
(二)完善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有序化。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一要加强基建项目规范化管理。改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模式,健全学校项目建设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统筹规划,缩短政府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时间,并把前期土地成本、附属工程及管理费用纳入项目概算,减少建设单位负债建设的风险;二要规范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制度。加强对各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的审核,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三要进一步理顺教育部门各内设机构的职责,重点是项目库建设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价方面,减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不可预见因素,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专款专用”执行的有效性,提高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稳定、准确性。
(三)加强制约,做到权力监督常态化。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机制,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分析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问题,促进资金分配的进一步合理和优化;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督促项目单位抓紧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项目计划,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基层乡镇中心学校的功能作用,对各下属学校资金使用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在校内尽快建立一个责权明晰的内部领导制度,形成校长、党支部、教代会各司其责、各尽其能、相互补充、互相制约的运行机制。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的单位,要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减少支持或不予支持,对于资金使用效果好的,可以继续支持或加大支持力度。
(陕西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赵明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