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检察院落实“一岗双责”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7 20: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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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刘世文 李红玉)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从检、防腐拒变的意识,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曰前旬阳县检察院检察长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与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的内容包括五大项: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分解的和本院党组分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上级院和院党组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在布置、总结工作时,就遵守工作和办案纪律提出要求;把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本职工作的每一环节,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发现违纪违法苗头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监督,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四是每季度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纪律作风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讲评,提出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五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本部门干警剖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吸取教训,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部门副职协助正职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责任书中还提出了两点责任追究措施。一是对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因失职、失教、失察、失管导致职责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高检院《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二是责任范围内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年度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所在部门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当年评先进、优秀及立功表彰的资格。
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增强了全院干警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道德防线,用铁的纪律约束干警的行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将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格局,有效树立旬阳检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