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吃野味不惜以身试法 三表兄弟猎捕十只野兔均获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4-27 16:35:20 阅读量:

 

近日,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王某、杨某因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000元,作案所用的电猫及电瓶被依法没收。2015年11月,陈某想吃野味,遂伙同其表兄弟王某、杨某到黄陵县店头镇地连庄附近的国有林区架设一千余米电猫线非法捕猎野兔十只。在三人还未来得及享用野味的时候已被森林公安干警人赃俱获,抓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遂作出以上判决。三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真诚悔过,吸取教训,保证在将来的生活中主动担负起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社会责任,努力做一个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宣传员。
(陕西黄陵县检察院刘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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