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检察院:“互联网+检务公开”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3-07 13:08:59 阅读量:

       近年来,彬县检察院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新要求,主动探索互联网与检务公开工作结合的新途径,逐步建立“互联网+检务公开”新体系,阳光下执法、阳光下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和提升执法公信力。

  夯实基础、丰富载体,打造“互联网+检务公开”新平台。在进一步夯实传统检务公开模式的基础上,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主动融入互联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检务公开平台。一是拓宽传统检务公开思路。首先,加深与省内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特色专栏、定向约稿等形式,对“践行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司法体制改革”等主题深耕细作,广泛宣传;其次,结合法制宣传月、“警民联系日”、“八进阵地”等活动,成立法制宣讲队,针对不同受众“量身定制”宣传策略,开展“网格式”巡回宣传,“走出去”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再次,坚持定期举行“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座谈会等活动,拉近检民关系,扩大检察工作知悉度,接受宝贵意见建议。二是重视科级强检同步跟进。以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在全市第一家建成开通了视频接访室,投入160余万元,将办案工作区建设成为省市一流工程。完成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和分级保护工作,开通了视频接访、看守所同步讯问、互联网和内网安全隔离、网上案件公开、行贿档案查询、检务大厅建设等信息化平台。三是搭建新媒体检务公开平台。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平台,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
健全机制、延伸效应,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新体系。检务公开的运作行为本质上应是“信息资源发布—数据信息反馈—评价机制建立”的闭环体系。彬县检察院围绕这一闭环体系的三个环节,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整体构建“互联网+检务公开”生态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公开信息审核把关机制。按照“谁办理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检务信息类别、定密等级等标准,进一步细化检务公开的内容与范围、方式与途径、审批程序以及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逐步建立健全公开工作评价指标,形成部门信息员、责任部门、统筹部门三位一体的“树状网络”式责任体系,确保公开信息的严谨和准确。二是建立完善检务公开需求收集和分析机制。通过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上开设社会意见征询栏等民意收集方式,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三是建立完善网络舆情回应导向机制。在内部,由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维护人员及宣传信息工作人员组成专门的网络舆情监督小组,密切关注检务信息公开后的舆论态势,全面收集、研判检务信息公开引发的社会舆情,并及时与责任部门直接对接,认真做好处理应对等工作。在外部,积极与各级新闻媒体广泛交流、重点联络,建立健全危机突发应对机制,争取以最短时间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曹冠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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