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检察院“开门整改”让作风整顿融入更多民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2-25 09: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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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纪律作风整治活动的实施,目的都是在于改变现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良习气,保持走群众路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那么,在活动开展中,民意的考量和吸纳,正是活动开展价值基础,更是衡量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根本标准。唯有让群众参与进来,整改活动才能经得起检验和评判,而群众的意见也才能让干部的作风转变得到普遍的彰显。
彬县检察院在开展“新常态、新形象、新作为”集中教育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以来,坚持以“提高执行力、推动大发展”为主题,以集中整治“慵懒散奢”和“走读”为重点,以解决干部队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干警法律监督、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和新媒体应对“四种能力”为目标,以举办专题讲座和召开讨论会为载体,广泛查找和接受存在的“学风不浓、思想不纯、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该院先后安排全体干警集中学习、邀请专家专题培训、部门分组研讨交流等方式,激励干警学习热情,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分别邀请省检察院、雁塔区检察院和县法院专家亲临授课,开展了《刑法修正案九》、《如何提高审判起诉案件质量,正确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材料》、《关于建立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应当注意的问题》、《关于刑事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纪律作风专题教育等四个专题培训深入学习,全体干警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和个人思想作风实际开展讨论交流8次,讨论中普通干警提出个人意见,各抒己见,诉求表达多元化,提出今年做好各项工作的新思路,为院党组确定今年的工作方向和措施提出宝贵意见,也为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凝心聚力、振奋精神。该院还设立意见箱,收集整理意见建议10余条。“开门整改”必然会使作风整顿活动的诉求群体多元化,而利益表达也不必局限于某个方面,直接丰富了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内容。(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