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重实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28 11: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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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旬阳县检察院刘世文)近年来,旬阳县检察院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其家庭现状、犯罪记录、社会经济、社会交往、矫正开展等情况,不断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该院加强侦监、公诉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相互沟通,联合对社区矫正活动开展监督,信息共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侦监、公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脱漏管对象及社区矫正违法线索,及时将情况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报,并配合开展监督工作。该院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建立台账,将所有社区矫正活动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并详细记载每次检察情况。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重点监督,如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是否制定并实施了特别的矫正和保护措施,对职务犯罪等社区矫正对象,则根据其犯罪性质、社会影响等特点,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予以重点监管。每半年一次对社区矫正活动开展定期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包括对相关司法机关的文书、人员交付及社区矫正机构建立监管档案、成立帮教小组、落实帮教措施等一系列矫正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不定期进行检察监督,根据群众举报的脱漏管和被监管人申诉的矫正活动违法等线索,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暴露出来的严重违法问题或重大事件,迅速开展调查,进行即时监督,将问题在第一时间予以查清,视具体情况作出不同处理。
在监督方法上实行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走访群众与当面谈话相结合、常规监督和法律监督调查相结合。采取“三查三看”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即审查判决书、裁定书,看矫正对象是否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审查矫正档案,看是否遗漏矫正对象,有无漏管现象;审查帮教协议,看矫正措施是否合法、规范,有无可操作性。同时,深入到社区矫正机关、被矫正对象所在地,对基层单位、帮教组织的矫正帮教活动进行实地考察,监督社区矫正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社区矫正机关沟通,必要时予以纠正。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经常深入矫正对象居住地,走访当地群众,向其邻居及基层干部了解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及社区矫正活动有无违法现象,征求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与矫正对象面对面谈话,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通过走访群众和当面谈话,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矫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