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塞检察院“三步走”做好民事申诉案件息诉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22 15:58:47 阅读量:

为深入推进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牢固树立抗诉与息诉并重的理念,始终重视做好民事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我院控申民行科结合工作实践,归纳了民事申诉案件“三步走”工作法。 

谈”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变“应对型”为“预警型”工作方式。这一阶段,承办人认真审查申诉书及案卷材料,确定谈话重点,列明谈话提纲,第一时间主动约谈申诉人,以积极的办案态度,缓解当事人的焦虑情绪,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交谈中,除围绕申诉情况了解案情外,还主动收集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家庭状况、受教育情况以及双方矛盾产生原因、经过和是否有其他矛盾等基本信息,判明当事人的思想状态和利益诉求。约谈后,及时对案件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制定详细的息诉方案,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变“应对型”工作方式为“预警型”工作方式。 

“二认真审查,变“单一化”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对于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改变过去仅做不立案处理的单一结案方式,积极运用检察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初谈后,对于可能做出不立案决定的申诉案件,承办人依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查,积极发挥检调对接机制作用,联合司法所及代理律师,共同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

“三耐心释法说理,变生硬讲法为生动讲案,息诉服判。根据申诉人的年龄、学历、职业等情况,用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语言方式,结合实际案例对处理决定进行通俗的阐释说明,使当事人听的清楚、看的明白、正确理解。从有利息诉工作出发,安排科长接待申诉人,协助承办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使每起案件的申诉人都能正确认识法院判决,维护司法权威。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