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自清检察长在旬阳县十七届人代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19 11:12:12 阅读量:

本网讯(旬阳检察院刘世文 李红玉2016年1月18日下午,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自清代表县检察院向旬阳县第十七届第五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孙自清在报告中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与回顾: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批捕案件71件12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件9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2件15.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82件141人,移送市院起诉4件4人。二是大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受理举报职务犯罪案件线23件38人,初查23件38人。初查后决定立案15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件19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所立办案件移送法院后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结合执法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多发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调查,形成预防调查报告7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开展罪案分析15件。开展警示教育17场次,受教育16000人次,编印《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4000册,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28人次。配合县人大开展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研,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项报告。三是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依法立案5件,对不应当立案的案件监督撤案4件;依法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3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已纠正18件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严格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把化解矛盾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建立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加强初信初访办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环节。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积极防范检察办案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化解信访矛盾,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88件次,均予以妥当处理。五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和水平,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六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2015年,该院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展望2016年工作,孙自清检察长指出,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第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旬阳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战略目标,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和自身建设。一是全力服务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四是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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