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官为“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富裕百姓”添砖加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6-01-08 16: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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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综合功能,根据中央和全省农村党建工作会议以及县委 “八进阵地”加快“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富裕百姓”建设步伐推进会精神,彬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到推进“电子商务、科技培训、文体娱乐、远程教育、农家书屋、“三官一律”、医疗卫生、便民超市”的八进阵地活动中来,精选进村人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指导调解队伍。
2016年1月4日在县委召开“八进阵地”工作动员会后,彬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了院党组会议,研究安排了本院的“检察官进阵地”活动。院党组书记安鹏同志特别强调,本次活动要脚踏实地、认真进村为群众排忧解难、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群众帮倒忙,增加负担,让人民检察官的光辉形象在农村开花结果,为加快本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富裕百姓”的目标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该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一、精选进村人员。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热心社区事务的的检察官进驻村(社区),每周在村(社区)工作时间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并做好工作日志和矛盾化解台账。
二、化解矛盾纠纷。进家入户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逐户进行摸排梳理,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协商、调解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法律宣传。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采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中央依法治国精神,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耐心解答群众有关法律疑难问题。同时,积极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回答群众提出的涉检涉法问题,对属检察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做到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办理,不能解决的,全部做好记录,答应限时解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来访,引导群众找相关部门解决。
四、指导调解队伍。指导帮助村、社区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通过个案调处的“传、帮、带”等方式,培训村、社区调解员队伍,建立基层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纠纷机制。建立一支由村支部领导、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督促监督、村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具体实施的村级联防、维稳调解队伍。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彬县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组织下,在全体干警的积极配合下,彬县美丽乡村建设的史册上,将会有检察院浓重的一笔。
陕西省彬县人民检察院
(黄勇鹏 曹冠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