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积极开创老年维权新局面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26 18:05:41 阅读量:

近年来,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越来越多,市检察院控申处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积极探索老年维权工作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深化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构建机制,全方位将老年维权纳入检察重点

院党组高度重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指示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检察工作之中。在院控申接待大厅设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室”,开通了维权热线,从组织机构和基础设施上给予充分保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老年法律援助范围及条件》、《首办负责制》、《办理法律援助的方法》、《关于开展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办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与市总工会、老龄办建立了老年法律维权工作联系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老年人申诉案件的工作程序。

二、打造平台,多途径办理老年人申诉案件

一是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在控申接待大厅设立了“老年人维权工作室”,确定了“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解决”的工作原则。在“老年人维权工作室”配备老花镜、助听器、应急医药箱等物品,以备来访老年人的不时之需。同时,要求干警在询问时,以老年人能够听懂的语调、语速解答法律诉求,在服务态度上拉近与老年求助者的距离。二是积极为老年人维权争取法律援助。控申处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联系协作机制,对家庭确有困难、年老行动不便的老年申诉人,积极争取法律援助中心为其诉讼提供法律援助,对符合刑事申诉立案复查条件的涉老案件,主动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一名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书写申诉书、提请检察院抗诉书等法律文书,提供法律咨询。三是尽心履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于老年人的维权落实,事事有回音,尽量不让老人多跑一步路,将问题解决在社区,切实帮助老年人维护合法权益。

三、部门联动,合力做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

控申处主动与院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联动,合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加大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少数基层干部利用农村老年人文化不高、对政策不熟悉的弱点,侵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控申处与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维权活动。二是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联合院主要业务部门,适时开展针对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法律监督活动。三是主动联系院其他部门,在其搜集的案件线索中对可能发生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予以关注,一经发现有侵权行为,立即开展维权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榆林市综治办  延春霞)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