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21 17: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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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的检察权
12月16日,清涧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区群众代表们走进了本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零距离”感受了检察机关的工作动态和环境。
在检察官的引导下,大家先后参观了清涧检察院举报接待中心、办案工作区、档案室、电子阅览室、警示教育基地、远程视频接访室、执法档案区等办公办案区域,通过介绍,亲身体验了检察工作的流程,直观地了解和感受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参观结束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张春耕检察长代表院党组汇报了该院2015年工作情况及司法改革进展情况。详细介绍了该院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查办职务犯罪、执法监督工作及队伍建设方面的种种做法,并诚恳欢迎各与会人员对检察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们也畅所欲言、踊跃发言,大家一致认为,清涧县检察院近年来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本县社会稳定、经济较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通过“检察开放日”活动,更清楚了解了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了解了检察机关的工作程序、办案过程,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提出了几项建议:一是要加强学习,从知识储备和专业技能上提高干警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二是要“走出去”,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三是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加大自侦案件侦办力度,积极利用控申举报中心、新媒体及社会舆论等方式充分挖掘线索,提高办案质量,多办案,办好案。四是要多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培训工作,针对各被监督单位的行业特征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平时工作中使其能够增强警惕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行为发生。院党组在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后决定,今后将检察工作进一步下移基层,结合“一村(社区)一检察官”工作机制,继续强化群众观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增强规范司法行为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搭建接受社会监督的新平台,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此举进一步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了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作者:惠婵娟
单位: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