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机制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10 16:49:54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规范侦查监督程序。完善了办案工作流程,规范侦查监督行为,注重审查侦查人员是否具备办案资格、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应当回避等情形;注重审查取证行为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有无出示办案人员的身份证明,询问证人是否个别进行;注重审查讯问时是否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有无刑讯逼供、诱供行为,对未成年人讯问(询问)是否有法定代理人在场等问题;注重审查强制措施期限,延长拘留期限是否必要、合法。
  
二是完善快速办案机制。与县公安局、法院等机关协调,建立完善了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联动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须在刑事拘留后3日内将案件移送该院提请批准逮捕,捕后如无特殊情况须尽快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则应适用简易程序予以审理。
  
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就轻伤害案件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对因亲友、邻里之间纠纷引发的案件,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角度正确处理,对积极赔偿、双方达成和解的依法不予逮捕。

  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加强与学校、共青团、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社会综合治理网络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了青少年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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