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以案件评查促规范执法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5 13:14:44 阅读量:

    今年以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案件评查措施组织开展案件评查4次,评查案件20件,有力促进执法办案规范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案件评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案件评查工作开展。制定评查方案,完善机构,抽调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责任感强的资深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履行执法办案登记、管理、监督、考评等职责,加强内部审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业务部部门予以整改。还组织干警学习执法规范和刑事诉讼规则,让每一位办案干警,熟悉规范并会运用规范,使每一个办案流程都有规范依据,有法律依据,程序上无瑕疵。增强案件质量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
二是严格对照检查,细化量化标准,确保评查效果。评查以高检院制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为标准,结合业务工作情况,对照案件质量评查表,对每起案件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风险评估等四个主要方面认真对照检查,采取阅卷、询问、走访等形式,对案件处理进行仔细评查。对常用的法律文书,如审查报告、审查逮捕意见书等,从样式、字体、版式、装订等方面进行统一作出要求并予以规范。坚决杜绝法律文书中出现错别字、病句错句等,对法律文书差错零容忍,使规范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重点与全面,逐案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制定评查标准,细化评查内容,将评查内容分为实体、程序、法律文书和卷宗装订四个项目,并在每个项目中分成若干个评查内容。还要求办案人员记录自己的执法活动,开展自我评查。案件管理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形成个体与部门评查相结合的动态监督评查网格,并将评查过程中发现在办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其改正,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发挥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和牵引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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