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检察院多举措提高不捕不诉案件质量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4 15: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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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高不捕不诉案件质量,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不捕不诉案件质量。
客观、公正审查证据。该院严把案件受理关,对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实体进行详细审查,对一些因亲友、邻里或同学同事之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没有经过调解程序、法定时间又未届满可不受案的,建议公安机关尽量在法定期限内调解结案,减少不必要的逮捕,从源头上降低捕后不诉率。
建立风险评估和答疑说理机制,慎捕慎诉。在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后,对适用不批捕、不起诉的案件,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调查、走访等途径,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品行表现、悔罪表现、帮教条件,对该犯罪嫌疑人决定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的风险性进行评估,再提交检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案件作出不捕不诉后,主动与被害人及其亲属进行沟通联系,有疑问和异议的,认真听取意见、耐心做好解释,争取以理服人、以法服人,确保矛盾得到积极有效化解。
注重回访帮教。该院对犯罪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的,主动回访帮教。在做出不捕、不诉决定后,相关办案人员主动到犯罪嫌疑人家中登门回访,询问其遇到的困难和要求,了解犯罪嫌疑人被依法从轻处理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积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同时,会同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学校、社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或亲属共同落实帮教措施,签订帮教协议,防止重新犯罪。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