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2-03 17:01:53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确保自侦工作规范化。
加强案件管理。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管理平台为依托,建立案件线索数据库,将多层次、多渠道获取的各类线索存入信息库,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加以整理、分类,强化对线索的条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相互交流信息。加大对已开展初查线索的深挖细查力度,及时打开案件突破口,有效地提升侦查能力,推动办案工作开展。
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执法能力。坚持经常性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提高干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增强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和廉洁从检意识,有效防止执法不严、不公、不廉问题的发生,切实提高侦查人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款物管理,做到保障有力。建设好办案区等基础设施,让侦查办案无后顾之忧。保障办案车辆、器材和各类装备,严格查封、扣押、冻结手续,全面执行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自侦、案管和财物部门实现扣押、冻结财物台账双同步,严格记录涉案财物收、管、退、缴等情况,将涉案财物流转全程纳入案管部门监管。
加强风险管理,确保办案安全。院党组和纪检组部门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防为主,警钟长鸣,将苗头性、隐患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求办案人员在举报受理、初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在平时工作中查找风险点,防止出现涉检信访和涉检舆情,及时化解矛盾。
(石泉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