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检察院紧紧围绕 “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全院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检务环境。
不断完善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不断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把广学作为一种习惯,把深学作为一种需求,把精学作为一种境界,着力营造崇尚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氛围。把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作为增强学习效果的根本方法,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运用学习成果推动检察工作。
坚守职业良知,保持清廉本色。不断学习焦裕禄精神,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增强职业良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勇于担当的意识,始终勤勉敬业,保持一股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拼劲和钻劲,把心思放干事创业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积极开拓进取。
强化改革创新力度,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主线,重点在提高创新思维、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以及统筹兼顾六个方面的能力上下功夫,不断破解发展难题,结合检察实际,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创新思路,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树立人才兴检理念,建立完善规范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岗位练兵、教育培训计划,探索人才评价标准,确定人才培养对象,拓宽人才培养路子,打造一支一专多能的综合性检察人才队伍。
倡导求真务实之风,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了解普通群众的衣食住行,掌握普通群众的要求期盼,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的感情基础,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彰显公正廉洁本色,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和阳光检察,不断加强自我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良好职业形象,向社会展示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精神风貌。
(石泉县检察院 刘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