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检察院:“四到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23 16:26:56 阅读量:

今年来,汉中勉县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提高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确立了“审查到位、登记到位、保管到位、检查到位”的工作制度,做到审批、扣押、保管、检查相分离,确保涉案财物脱管、漏管“零事故”。

“审查到位”严把入库关。做到程序、手续及台账三者皆齐全。对本院自侦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一律仔细对照清单核查,严格按照查封、扣押、冻结的相关程序办理。
“保管到位”严把硬件、软件建设关。做到硬件、软件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硬件上该院利用一间专门的办公室改建成涉案财物保管室,设施齐全确保涉案财物的集中存放、专门保管,坚决杜绝办案人员与所办案件款物接触、截留、挪用的问题。软件上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执行涉案财物登记工作与实物入库同步进行。
“登记到位”严把出库关。及时办理保管程序的变更,确保款随案清、物随案结。保管室管理员严格审查前来办理临时调用、借用涉案财物的手续,经核准无误签字后方可出库,期满归还时亦如此操作。
“检查到位”严把监督关。该院伴随着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建成的还有一项由自侦部门和计财、案管、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真正实现了涉案财物手续办理、实物保管和程序监督相分离。并且外有上级机关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内有案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开展的涉案财物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做到及时整改到位,不断提高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勉县检察院 杨发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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