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23 14:36:44 阅读量:

    按照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统一部署,近日,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飞云同志主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副县级以上干部及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11月5日,市院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重点学习资料,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沉痛教训。11月6日,榆林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举办的“道德大讲堂”走进市检察院,三位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深深打动了每一位检察干警,深刻感悟先进人物的人格魅力。通过深入学习,为“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市院党组成员及部分处级领导干部围绕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正反两种典型、“两面镜子”,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增强学习研讨的效果。大家表示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对照党纪法规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到廉洁律己、廉洁用权,始终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真正做到用权为民、造福于民。
通过本次“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市院领导干部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一是要坚持做到“执法为民”。检察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决不能把检察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私利的工具。二是要坚持做到“依法用权”。以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更新司法理念为引领,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抓手,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程序公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要坚持做到“权责统一”。在执法中对党和人民、对宪法和法律、对国家利益负责,明确用好权力是本职、不用权力是失职、滥用权力是渎职的理念,自觉做到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榆林市委政法委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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