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1-12 16:15:35 阅读量:
案件管理工作开展至今,我院的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得效果,通过加强完善统一审查受理和分流各类案件,信息审查公开、备案管理法律文书的监管等手段,实施案件“收发”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案件流程行为,促进执法办案行为规范化:一是增加了人员配置,信息公开由兼办变为专人分管,原来事多人少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实践中也会出现诸如管理不规范、职能发挥不到位等系列问题,增加人员后,分工更细,机制更健全,管理更规范,可以更好的推动完善案件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统一收发案件管理,与公诉、侦监和碑林分局的负责同志开展座谈,建立联动机制,公安案卷由法制科审核,并专人专送,确定收发卷时间,分流案件更集中、更迅速、更准确;三是加强完善内部制约,建立健全有序的协调沟通机制。 针对本院内部各科室,加强衔接力度、增强协调性。如我院案管办采用自动分案与人工分案相结合的分案方式,对科长指定、提前介入、由我院报送市院指定管辖案件、未成年人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案件采用人工分案,避免案件重复侦查,节省办案人员和办案时间,确保办案行为更加规范;四是加强对案件信息的分析研究,按月对检察业务运行情况总结分析,通过月报形式发送各局、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服务检察业务活动。五是加强完善人员思想和业务培训。案件管理中心对外是代表检察机关形象的“窗口”平台,案管工作人员的素质都代表着检察机关的形象,案管办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努力提升案管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养与业务素质, 充分认识到案件管理工作对推动检察业务正确有序发展的重要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的案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