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服务飞地经济发展要选准切入点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29 15:55:29 阅读量: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孙自清

当前旬阳经济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率先发展旬阳经济,为旬阳人民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政策机遇。旬阳县生态工业园区、吕河工业园区发展势头更猛,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四面八方的商户、工业项目纷纷在城关、白柳、吕河落户, “飞地”成为为县域飞地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检察机关如何服务飞地经济的发展,必须增强三种意识,树立四个理念、营造五个环境,强化六项措施。
一、强化三种意识,自觉服务飞地经济发展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检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检察工作要自觉服从党的中心工作,自觉为飞地经济服务。要坚持以服务飞地飞地经济发展为己任,始终保持正确的检察工作方向。要深刻认识加快飞地飞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加快飞地飞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更加自觉地为加快飞地飞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为加快飞地飞地经济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公正执法的司法环境。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在服务中彰显检察职能。加快飞地经济发展,要正确把握当前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真正明确新时期检察工作新的责任,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飞地经济建设中肩负的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上来,为旬阳飞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保障中彰显检察职能。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体现检察职能。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正确认清当前形势,切实强化服务意识;要把为飞地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要围绕旬阳的大政方针、目标任务,把为第一要务服务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飞地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找准定位,主动服务。要把支持企业发展、稳定企业生产经营放在突出位置,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及时、稳妥、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要在依法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飞地企业健康发展。
二、树立四个理念,引领服务措施正确导向
服务飞地飞地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联系企业界以及人民群众的一座桥梁、一条红线、一束纽带,其中,服务企业发展是其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具体工作中要切实树立四个理念。一是主动服务理念。要发挥自身法律人才的专长,在企业干部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企业“免疫力”,积极研究和及时应对飞地飞地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服务理念。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二是互动提高理念。全面加强检企交流互动,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注意运用典型带动的方法,促进整个服务工作上台阶。规范服务理念。检察机关要自觉履行职能,到位而不越位,利用科学的时机和方法,切实维护企业秩序。三是树立平等服务理念。平等对待地方企业和外来投资者,为其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满意当地的法治环境.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政策的一切行为依法给予保护。在办理企业案件中。坚持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避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要真心实意地为地方企业和招商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需要检察机关办理的事项,优先办理、优质办理。坚决防止和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的现象发生。把党委、政府对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都是开放形象的要求落到实处。四是树立和谐服务理念。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要坚持把打击与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该打击的坚决打击.该保护的大胆保护,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无论是办理一般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还是办理涉检上访案件,都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出发,要把它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考虑,放到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正义中去考虑,放到维护宪法、法律和法治的权威中去考虑,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营造五种环境,为飞地经济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企业发展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人民利益这个最大的根本,什么时候也不能忘了飞地飞地经济发展这个最大的实际。一是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严肃查办在企业项目审批、环境评估、资金划拨等环节和领域内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索贿受贿和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三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侵占挪用企业资金、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环境的治理,为企业发展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四是加强对执法司法机关非法插手企业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财产等行为的监督,强化对涉及企业的刑事审判、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五是依法把握法律政策,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注重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四、坚持六项措施,实现服务企业互助共赢
大力开展“走访送”活动,通过调查走访,结合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产品销售等方面的需求,检察机关应从六个方面着手,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飞地经济。
(一)建立联系制度,搭建服务企业平台。完善驻镇检察室工作机制,将服务企业的窗口前移到重点镇村(社区),及时收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向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为飞地经济发展兼并重组、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掌握依法解决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的方法措施,增强自身维权能力。组成检察服务队,利用“检察机关志愿者服务队”等平台与成员单位定期到企业走访调研,主动送法上门。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坚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院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辖区内企业,形成“联系一个、扶持一批、带动一片”的局面。制作和发放《检察机关与企业联系卡》,加强与企业沟通互动,推动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稳步协调发展。定期召开企业发展座谈会,定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快速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对企业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开通绿色通道,专门开设接访窗口。开通“服务热线”,预防和控申部门设立专门与企业联系的“窗口”,安排干警与企业挂钩联系,定期不定期走访,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参谋,密切检企关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凡企业的申诉,一律纳入“首办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限期办结。凡企业对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控告,实行专人接待,由检察长把关,依法快结。
(四)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章立制。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结合办案经验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用足用好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发现和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生产和监管漏洞,促进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积极参与调处涉企内外矛盾,并提供司法援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规范执法方式,正确区分执法界限。准确把握法律政策,正确区分经济往来、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合法劳动收入与贪污受贿的界限;正确区分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正确区分资金合理流动与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界限;正确区分企业不规范融资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
(六)严打涉企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查处、优先监督原则,依法快速处理涉企案件。对于飞地飞地经济发展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控告、申诉的案件和对不服民事行政案件处理而申请抗诉的案件要优先受理,决不拖延。对于侵犯飞地飞地经济发展经营权的各类案件,要优先查处,决不手软。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涉及企业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案件要优先监督,决不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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