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院领导带头合力化解“骨头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27 14: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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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智国带领执行局干警,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现场说法,成功执结了一起历时一年多父子兄弟间的恩怨情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李彬生之长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肇事方赔偿了40多万元。2014年因已分配的8万元赔偿款与其次子李桂生、赔偿款的共同保管人李彬龙(系申请人之胞弟)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本院受理后,判决李彬龙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李彬生8万元,李桂生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李彬生申请执行。执行中,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桂生被法院依法拘留。期满释放后仍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人李彬生已年过七旬,与其次子矛盾极为尖锐,随时剑拔弩张,老无所养,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如何破解这一执行困境。上午,主管院长刘智国同志在参加执行局讨论时,决定邀请所在镇村干部共同配合,传讯双方当事人到村委会,进行现场执行。随后,在村委会,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桂生已将其父的8万元中的一部分用于自己盖房,年近40岁还未娶妻成家,李彬龙虽然有保管责任,但是没有用钱。若强制执行,恐会加剧家庭矛盾裂变,加剧矛盾,不利于稳定。于是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加上镇村干部纷纷劝导,申请执行人李彬生与被执行人李桂生、李彬龙,相互道歉,李桂生愿意拿出3万元,接父母回家,申请人同意,案件得到和解执行,一家人终于冰释前嫌,亲情得到再续。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法院 何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