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法院:妯娌为赡养起纠纷 胞弟强出头受刑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27 12:00:20 阅读量:

    妯娌为赡养父母相撕扯,娘室胞弟后为姐姐出头伤人领刑受罚。近日,洋县法院审理了该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樊飞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5年1月23日晚,家住洋县谢村镇的马飞、马翔兄弟为赡养父母之事在村干部调解过程中,马飞的妻子樊兰与马翔的妻子王甜因语言不和发生撕扯,被村干部劝挡。后樊兰将该事告诉娘室兄弟被告人樊飞。
2015年1月24日早上7时许,被告人樊飞同其弟樊翔从城固县来到樊兰家,与马飞一起找村干部,要求让马翔给樊兰看伤,停止修房。因村干部不同意,被告人等又到马翔家住处,双方发生撕扯,在此过程中,被告人樊飞将被害人王甜摔倒,并用拳头击打王甜身体,致王甜腰部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樊飞在亲属为其家庭事务产生纠纷后,未能正确处置,参与其中殴打他人,致其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审理中自愿认罪,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其所在社区已落实了监管措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对被告人宣告缓刑,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作出以上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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