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检察院举行首次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9 14: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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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检务公开,彰显司法民主,实现司法办案质量的法律认同与社会认同,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保障审查逮捕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近期,根据《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该院对一名未成年在校学生涉嫌盗窃罪一案举行了首次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佳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韩调霞主持,侦监科干警白峰峰担任记录员。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有分管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校方代表、侦查机关办案人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并邀请了县电视台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采访。
在听证会召开之前,分管侦监工作的副检察长就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及意义作了深刻的阐述。听证会共分为三个阶段,首先进行了案件事实的调查:由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并表达了对其行为的认识和忏悔;被害人表达了对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谅解。其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分别由犯罪嫌疑人的父亲就犯罪嫌疑人日常表现进行陈述,再由校方代表及犯罪嫌疑人班主任就犯罪嫌疑人学校表现进行陈述。最后就犯罪嫌疑人有无羁押必要性进行了讨论。所有参会人员均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足以认定。但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其社会影响综合考虑,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不逮捕的社会效果将更为有利。并对其家长和校方提出了要求,希望能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严格管教,创造适合犯罪嫌疑人生活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进行心理疏导,消除此次事件对犯罪嫌疑人的负面影响。
举办听证会是我院实现检务公开,阳光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转变工作思路,打破传统封闭式审查模式的积极探索。参会人员表示,举办这样的听证会形式新颖,意义重大,它不仅能使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有更为全面的了解,保证了案件质量,而且使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办案,尤其是审查逮捕环节的办案流程有了清晰的认识,揭开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由来已久的神秘面纱。更好的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