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人大代表点赞公诉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8 14: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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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雷某用剪刀捅伤被害人卢某,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但鉴定结论中,对于被害人的伤口究竟是一处还是两处,没有明确结论,存在鉴定结论不清的问题······”日前,被告人雷某、王某、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雷某的辩护人突然提出上述辩护观点,并认为雷某当庭自愿认罪,应从轻处罚。
坐在旁听席上的商洛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等400余人顿时议论纷纷。
“在刚才的庭审举证、质证阶段,我已经对本案的所有证据进行了举证,也得到了辩护人的认可。对于辩护人刚才提到的伤口问题,请查看补充鉴定意见。对于致命伤的形成,以及创口的部位、数量等,鉴定意见有明确的结论。”出庭公诉的商洛市检察院检察长孟庆忠从容应对,“雷某虽然在今天的庭审中供述了用拳头殴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但是对于其主要犯罪事实,即如何用剪刀捅伤被害人卢某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却始终没有承认,根据《刑诉法》第67条之规定,雷某不构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随后,孟庆忠又紧扣证据和法律,和三位律师进行了两轮交锋,法庭宣布休庭。
20分钟后,庭审重新开始。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7年和6年。
“举证思路清晰,法庭讯问抓住问题实质,辩论反驳有礼有节,用语规范礼貌,我要为商洛公诉人点赞。”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竖起了大拇指。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 张晓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