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检察院:围绕三个注重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10-17 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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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规范化要求,促进我院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院案管办不断深化对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围绕四个注重,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促进严格、公正、廉洁执法。
注重司法规范 做到文明接待
一是强化干警司法业务素质,保证文明规范接待。严格核查犯罪嫌疑人家属、受害人等有询问案件进展人员的身份信息,并做好登记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清晰准确的告知相关信息。按规定要求信息公开,同时做好保密工作;二是规范律师阅卷,接受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进行提前预约,实现律师阅卷工作的全时段覆盖和立体化,并且基本做到律师一次即能达成业务办理目标,最大限度节约其时间、经费成本。
注重流程监控 杜绝超期办案
一是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挥信息化优势,加强网上案件监督,狠抓流程监控,强化程序监督。针对不同案件类型,全程跟踪和监控案件办理,对诉讼程序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办案质量问题,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或督办单等方式及时提示纠正,以便问题在不同诉讼阶段都能得到妥善处理;二是建立长效责任追究机制,以我院监所检察科定期提供的超期羁押案件名单,逐案排查该案件出现超期羁押的原因,要求办案科室说明原因,并及时改正,以此不断减少超期羁押,进而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产生。三是采取网上、口头、书面等方式做好案件超期预警工作,并制作超期预警台账,每天出具超期预警监控名单,分送至各相关业务科室,促使各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进而杜绝超期办案。
注重案后评查 规范案件办理
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做到:一是明确评查种类和案件范围,提高工作针对性。二是实行组长责任制,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员参加案件评查,提出评查意见建议。三是坚持质量标准,确保结论公正。四是规范评查流程,避免评查流于形式。五是注重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做法、问题瑕疵及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总结提炼,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对于评查出的优秀案例,分季度上报区政法委,作为年终考核表彰的依据。
作者:碑林检察院案管办 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