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检察院开展烈士公祭日纪念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30 18:19:12 阅读量:

    9月30日上午,太白县检察院全体干警来到李宏烈士陵园,向烈士敬献花圈,集体志哀。院领导作了讲话,全体干警对李宏烈士的事迹进行了学习。李宏,1936出生于嘴头镇红星村一个农民家庭, 1960年任牛家沟门大队党支部书记, 1968年4月13日晚,为抢救公社财产不幸被烈火吞噬,光荣献出生命,时年32岁。1976年12月,陕西省革命委员会追认李宏为烈士。


 
此次活动旨在使干警受到一次生动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并以革命先烈为榜样,以革命精神为动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时刻铭记工作使命和职责,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检察工作中去,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青春力量,为党旗增辉,为检徽添彩。
(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马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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