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检察院:中秋国庆过“廉”节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24 1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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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弛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检察干警紧绷廉洁弦,适应腐败预防工作新形势,近日,延安市洛川县检察院将关口前移,召开会议提前部署中秋国庆节前腐败预防工作。
会上,该院政治协理员郝志宏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洛川县纪委《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坚决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若干规定精神,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实物;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坚决禁止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等。
最后,检察长成芳萍要求全体干警:一是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双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要盯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具体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硬的措施、最强的力量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干警廉洁过节各项工作。二是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与践行“三严三实”相结合,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中秋、国庆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通过专题会议、廉政短信、检务督察等方式,向干警提要求、做提醒、早预防,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确保干警过一个廉洁祥和的节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成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