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吴堡:谎称认识县长帮人介绍工作 男子骗财被判刑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17 14:43:17 阅读量:

“老李,你女儿找正式工作的事情我已经跟县上的寇县长谈了,基本没得问题。但现找工作都得花钱,办理这事需要花7万块钱。”正为女儿大学毕业后在家待业没有工作心里着急的老李,接到朋友老慕的电话后,立即凑钱给对方打了过去。殊不知,这个老慕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根本不认识什么寇县长。日前,老慕因犯诈骗罪被吴堡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年逾50岁的老慕初中毕业后就没有正式工作,吃喝嫖赌混迹于社会。
2013年初,老慕在榆林结识了吴堡人老李,听说老李想给女儿托关系找份有财政拨款的工作。老慕灵机一动,故意编造称自己与你们吴堡县的寇副县长很熟,以及榆林市城建稽查大队有个正式岗位的指标,可以帮老李找寇县长疏通关系,争取给其女儿弄个工作指标。老李十分感激,与老慕热聊起来。
2013年11月,为女儿找工作心切的老李通过吴堡县邮政储蓄银行给老慕卡上打款7万元。老慕收到款后电话告知他款已收到,说其在榆林,半年之后让其女儿上班。之后,老李曾多次问老慕此事办理的情况,老慕表示一切正常,并承诺2014年6月份能上班。到了2014年6月份,老李继续联系老慕,此时的老慕一推再推,并以各种理由应付他,又说赶7月份一定能上班。到了7月份,老李联系老慕时,老慕有时不接电话,有时关机。老李此时感觉情况不妙,立即给老慕发短信说安排不成工作,就退款,但是老慕一直不给退款,老李觉得自己被骗了,就报警了。
纸包终究不住火,事情败露后,老慕将骗得的赃款归还给被害人老李。
2015年2月,老慕被公安机关在延安富县抓获。5月,被提起公诉。吴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老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给他人安排工作为名,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案发后,被告人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积极退赔,其犯罪行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老慕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老慕既没有固定工作,又没有值得信任的地方,并不是什么高超的骗术,却轻易骗得了被害人的钱财,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他们托关系走后门见不得光的心理。”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端正心态,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通讯员:薛志斌艾金鹏 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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