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07 16:53:19 阅读量:
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汉中市检察院民行处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及市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并紧密联系本处室工作实际,采取积极措施,结合八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自查,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学习讨论,增强司法意识
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学习和讨论,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深刻认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从细节入手,从小问题抓起,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规范执法的理念,促进民行检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监督水平。
组织干警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以及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扎实掌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的监督职能、流程和标准,避免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情形,进一步提升自身监督水平。
三、强化案件质量标准,确保案件质量不出错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司法理念,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行处通过处室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向全处干警强调案件质量是民行部门的生命线,强化干警树立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的意识。并查找了目前民行检察工作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明确查找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
围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省院民行处重点整治内容,下发了《关于全市民行检察部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对照检查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查找不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即要查找执法理念、监督实效、办案程序、保障当事人和律师权利、法律文书使用、办案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并列举了必须重点排查的可能存在的21个问题。
五、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规范和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执法行为,确保案件质量,集中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细致的问题。市院民行处采取逐案交叉评查、逐环节自查的方式,对2014年来受理并办结的26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进行了评查。下一步将组织人员对基层院办理的案件逐县(区)、逐案、逐卷评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 贾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