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摩托车被查获 对方车辆自动报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9-01 17:54:28 阅读量: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经深入人心,但不乏仍有一些心存侥幸心理的驾驶员,正月十五这天凌晨,杨某因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杨某被延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被告人自己交代,他和妻子、朋友正月十四这天晚上九点左右,在广场上转灯(转九曲)之后到朋友家串门和朋友一起喝了些啤酒,觉得已经很晚了,这个时候肯定没有查酒驾的,就驾驶摩托车带着妻子准备回家,路上与对面逆向行驶的车辆相撞发生肇事,当时只有妻子受伤被送往医院,没想到对方车辆上安装了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自动报警公安机关在医院被告人杨某查获,经对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进行检测,发现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8.9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对方车辆自动报警,妻子受伤住院,自己却因危险驾驶被判刑,当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检察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切忌酒后驾车,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王玲玲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