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检察院:花钱办事有风险 找工作托人遇诈骗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8 11:05:45 阅读量:

近日,由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周某某涉嫌诈骗一案,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利用被害人请托找工作的机会骗取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已向洛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本案发生在洛川:某日,被害人张某通过朋友了解到周某可以给人在陕西高速集团安排工作,便联系周某,周某同意帮忙,在西安市三桥收费站帮被害人的女儿找一份正式工作,和被害人张某要了10万元好处费,后找各种理由,继续要钱,先后共骗取被害人17万元,后被害人了解到周某根本没有找工作的条件、能力,便报警,经警方侦查,周某确系以虚构帮人找工作的机会骗取钱财。
                       (洛川县检察院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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