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检察院:伐自家林木,却摊上“官司”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8 09:21:56 阅读量:

      在自己承包的自留山采伐林木,看似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然而位于镇安县大坪镇某某村村民田某某,却为此摊上“官司”了。

201410中旬田某在未获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手续的情况下雇请本组村民李某甲、李某乙擅自采伐根径6厘米至24厘米的油松树50棵,并将这些油松锯成3.6米至6米的原木段、板材以备建造住房使用,后经人举报案发
镇安县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田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即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采伐立木蓄积数量较大,构成滥伐林木罪,故于2015年8月10日依法对田某提起公诉。同年8月27日,镇安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田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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