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检察院开展巡回公诉获好评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24 1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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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为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秉承人性化办案思路,定期开展巡回公诉效果好。
一是开展“上门”办案。对身患重病的被告人,因其到案接受讯问和审判存在困难的,建议县法院到被告人家庭、村组住所地开庭审理,以保证被告人能到庭。二是开展巡回公诉。对类案发案相对集中的区域或人口相对稀少、法制观念淡漠的区域,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在案发地出庭公诉,用群众身边的案件教育身边的群众。如县祝家庄镇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刑事案件高发,而群众却对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是犯罪行为认识淡漠,甚至有意阻挠执法。针对此种情况,该院将冯某失火罪一案建议县法院在祝家庄镇公开审理,通过鲜活的案例给身边的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 秦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