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检察院: 三举措强化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监督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8-17 17:04:44 阅读量:

近年来,留坝县检察院侦监公诉科采取加强内部联系、实施实行“同步”监督和一案一查监督,增强了自侦案件监督实效,提高了案件质量。

一是加强内部沟通联系。一是加强与控申诉科联系。及时掌握控申科接受群众有关自侦案件线索,了解自侦部门在办案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况。二是加强与反贪局、反渎局的联系。建立了反贪局、反渎局、侦监公诉科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实行侦捕联动,对拟报请逮捕案件提前召开协调会议,成立侦捕专案小组,对自侦案件审查由专人专案监督,进行“点对点”联系,对案件查办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侦查程序合法。遇到重大、复杂问题,由侦查部门与侦监公诉科负责人共同协调处理。必要时,启动侦捕协作会议协调处理。
二是实行“同步”监督模式。创新探索出“同步监督”,即“同步介入、同步审查、同步引导、同步监督”。侦查部门对立案侦查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当日,即通知侦监公诉科派员“同步介入”案件了解案情;对自侦部门收集的证据进行“同步审查”; 侦监公诉科承办人通过对证据的审查,针对需要补充的证据材料,及时与侦查部门交换意见,“同步引导“侦部门侦查,收集完善证据,提高案件质量和侦查效率;通过证据审查和引导侦查,对发现的程序违法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诱供等违法收集证据的情形,排除非法证据,实施“同步监督”。
三是实行一案一查监督。对反贪局、反渎局办理案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检查办案干警有无违反办案程序的情况,有无滥用职权的情况,有无不文明办案的情况,有无违反办案纪律的情况。针对各个环节出现的纰漏情况进行当场纠正,及时整改,真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到发案单位回访、走访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办案干警的侦查活动和办案作风进行考察,将每次回访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以指导自侦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
 
 
                (留坝县检察院   张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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