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7-01 12:41:39 阅读量:
近日,洛川县检察院利用召开例会时间,组织干警再次学习相关纪律规定,为检察干警提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意识敲“警钟”。会上主要学习了“六个严禁”、《检察机关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内容,会议要求干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严以律己。“六个严禁”是指严禁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禁违反职责分工或规定程序干预办案;严禁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严禁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礼物或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子女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