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所有涉案未成年人都将成为司法保护对象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6-30 00:23:20 阅读量:

       针对当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不断发生的紧迫现实,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为更好地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了《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以下简称《八项措施》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案管办迅速组织干警认真进行了学习。

《八项措施》突出强调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要切实履行好五项职责,建立完善好三项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利用各检察工作环节和诉讼阶段,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过学习,干警们认为,《八项措施》强调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象范围的全覆盖,将检察机关的司法保护对象,从以前的刑事检察工作中的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扩大范围到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所有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未成年人,都要加强司法保护,切 实防止在检察环节出现保护真空。要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亲情会见、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观护、帮扶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在今后执法办案过程中,只要涉及到未成年人,都要加强司法保护,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最大限度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保护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 防。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王轶,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干部王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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