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检察院建立完善公诉案件讨论制度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6-08 1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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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检察院从机制创新入手,出台了公诉案件讨论制度,通过诉前讨论、庭前讨论、庭后讨论的方式,切实提高公诉案件办案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诉前讨论,主要适用于将要提起公诉或移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存有争议的案件。列入诉前讨论的案件分为四类,即对案件定性、案件证据采信、案件管辖等有争议的和其他承办人认为有讨论必要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庭前讨论,适用于将要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列入庭前讨论的案件一般是重大疑难案件、被告人拒不认罪案件或否认犯罪事实对案件定性有异议的案件。此项案件讨论主要围绕该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对各项证据进行梳理、讨论、分析、评议,组织撰写讯问提纲、辩论提纲、出庭预案等。
庭后讨论,旨在有效规范出庭行为,提升公诉人的职业化水平,提高公诉人证据运用、事实把握、法律适用的能力。列入庭后讨论的案件主要有两类,即庭前讨论的案件和出庭公诉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庭后讨论的案件。讨论方式灵活多样,主要有公诉干警会议讨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跟庭考察、评议和与审判人员联合讨论。
通过讨论,一方面提升了办案质量,通过讨论大家集思广益,让案件定罪定性更加准确;另一方面又是一个公诉人练兵场,通过不断讨论,可以增强公诉人的法律功底,提高公诉人的业务水平,特别是年轻干警可以通过讨论,尽早熟悉工作岗位,在实践中提升综合素质。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对公诉案件进行诉前讨论17次,经过讨论起诉后的案件17件,定罪、定性准确率达100%;进行庭前讨论 7 次、庭后讨论8次,取得了明显成效。
作者:余庆华 单位:城固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