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重敲廉政警钟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29 16: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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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委会刚上任之际,为提高信任干部的法律意识,预防职务犯罪,5月25日,镇安县检察院预防科、公诉科干警前往镇安县庙沟镇,在案发所在地公开宣布镇安县检察院对董某、刘某、陈某做出的不诉决定。同时以案释法,对庙沟镇机关干部及村官40余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在宣布现场,检察官宣布涉嫌玩忽职守的董某、刘某、陈某在担任庙沟镇双喜村村委会主任、五四村村委会主任、民政办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低保资金使用评审严重不公,使不应享受低保资金的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但因情节轻微,做不诉决定,宣布结束后由嫌疑人陈某宣读悔罪书。预防科干警就此案件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讲座,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多角度讲解了渎职犯罪的构成及危害。通过一系列直观的方式,重敲廉政警钟。
现场旁听的一位老村主任深有感触地说:“我以前只知道不贪污不受贿,就不可能发生职务犯罪,今天听到违法犯罪人员沉痛的忏悔,实实在在地给我上了一堂记忆忧深的警示教育课。对我来说真是太及时了”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一方面给新任的两委会人员普及了法律知识,一方面开展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整个警示教育活动由浅到深,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受到两委会成员的一致好评。
镇安检察院 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