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检察院多措施规范侦查监督司法行为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29 10:49:33 阅读量:

        为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整治活动有效开展,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启动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侦查监督行为,为每一起案件把好质量关,实现侦查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双统一。

一是规范办案程序。在提审犯罪嫌疑人时严格遵守由两名检察工作人员在场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查逮捕阶段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和义务的要求,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审查逮捕阶段的诉讼权利,依法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将程序正义根植于每一个办案人的脑中。

 

二是注重证据审查。注重审查证据来源,对来源不合法的证据,要求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引导取证职能,对证据链不完善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补强证据;发现侦查机关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以及证人证言,依法予以排除。

 

三是强化立案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安机关受案、立案情况,特别是对另案处理的案件,要了解处理的具体情况,加强监督的力度。(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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