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查办有毒有害食品案,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28 15:38:02 阅读量: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学习成果,洛川县检察院公诉科在继查办毒豆芽案件之后,于近日审查起诉“毒火锅”一案。

洛川县于2015年2月份展开食品药品安全“飓风行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联合组织。期间,查获了一起“毒火锅”案件,民众反响极大。据调查,为提升火锅底料香味,招揽顾客上门,作为火锅店主的寇某铤而走险,2015年元月份从铜川市某农贸市场一流动商贩手中购买“大烟籽”后,分两次添加至火锅底料中使用,并将添加后的火锅底料出售给不知情的其他店主使用,影响恶劣。目前,该案已进入全案审查起诉阶段。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食品经营行业关乎民众的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和邪意,一旦行差就错,后果不堪设想。在此,公诉人员提醒广大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是对民众舌尖安全的保全,更是对自身经营活动合法顺畅进展的保障。(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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