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优化办案制度 确保办案零事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20 15:20:48 阅读量:

 

近日,为了改进检察工作,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工作加强安全防范的规定》内容,陕西延安洛川县检察院,组织学习《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安全保障细则》,通过对《细则》的学习,时刻提醒干警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确保办案零事故。
《细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办案安全制定了保障性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规定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分工。对每起案件,有针对性的制定《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并由主管副检察长坐镇指挥,自侦部门侦查人员、法警队司法警察分组配合,明确每个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
二、规定安全保障具体措施和行为要求。《细则》中对侦查人员的侦查行为规定了规范化的要求,重点对侦查人员外调证据期间、在办案工作区工作期间的安全保障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如《细则》规定,外调证据期间,必须安排专职的驾驶人员负责警车的驾驶,须提前汇报分管副检察长,协调外地检察机关配合等。办案工作区的安全保障工作,主要由法警队负责,应将司法警察根据办案需要分组,形成看护组、巡逻组等在时间上、空间上严密监控办案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
三、规定责任追究机制。只有明确具体的责任,才能保障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细则》规定了对侦查指挥人员、侦查人员、司法警察违反办案安全要求的责任追究机制,并结合《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李建生 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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