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检察院成功召开第一期检察理论研究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9 14: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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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包括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两个方面,检察政研是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提高队伍执法水平、解决检察工作现实问题、开创检察工作业绩的重要途径,是深化检察改革、实现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了进一步提高检察政研工作水平,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检察院决定今年举办四期检察理论研究会。5月13日,该院召开了第一期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该院检察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全院具备一定调研写作能力的青年干警。应邀参加研究会的还有榆林市检察院民行处、案管办、榆阳区检察院、县人大、县政法委和县法院有关领导和同志共计40余人。
本期理论研究会由该院案管办(政研室)主办,调研选题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和“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两项专题。该院早在三月底已将召开理论研究会通知和调研选题下发给各科室,要求各内设机构要妥善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矛盾,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组织力量,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研任务。
在此次理论研究会上,由各科室调研撰写、经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筛选后确定上会交流研讨的理论研究文章共8篇,其中2篇研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6篇研讨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问题。
会议研讨紧密围绕上述两项专题开展。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问题,该院预防科科长薛亚雄的论述主题是《关于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构想》,他认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应该被赋予一套公益诉讼制度,并提出了大单的设想。民行科冯婷作了题为《关于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专题调研》的论述,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公益诉讼的历史背景以及有关制度缺失的现状,阐明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正当性和可行性。会议进入热烈的讨论阶段。该院公诉科科长常彦生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范围发表了看法,榆阳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谢中华探讨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分类和重点,县法院民庭两位庭长从审判人员的视角讨论了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困难。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刘小民发言,论述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业务类型、工作重点、现存困难、未来趋势以及检察机关为开展这一全新业务所应做好的准备。刘小民处长说,公益诉讼是一项新业务,在全国检察机关处于起步阶段,米脂检察院抓早动快,在这方面进行理论研讨,帮助干警熟悉这项业务,为今后开展工作做好知识储备,这种探索精神值得肯定。
围绕检察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的问题,刘世雄副检察长的发言是《关于基层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调研》,点明了该院研讨会旨在将检委会建设成富有权威的、高效率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构,从而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委会办公室主任作了《发挥四大职能,促进科学决策——试论基层院检委办职能定位》的阐述,此文已被方圆法制网、陕西法制网和西部法制报网采用。公诉科检察员李高兴等4名调研写作能手也阐述了论文观点。在第二轮讨论中,侦监科科长冯静指出了该院检委会现状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公诉科科长常彦生讨论了学术界存在的检委会存废之争,认为检委会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应该科学合理的分配资源,并进行了大胆而合理的设想。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刘小民强调目前的法律背景下,检察机关办理民行检察案件,再审、执行都必须经过检委会的决策,所以对于检委会,我们是改造和完善,而不可能取消。
市院案管办主任任学军、县人大法工委主任李光峰和县政法委副书记李光东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认为这是一个效果很好的检察理论研讨会,参与范围广,理论水平高,学习效果好,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想,建议该院将这种理论研讨会制度坚持下去,再上新台阶。检察长李士贤最后作出会议总结,肯定了这次会议的成果,对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仁表示感谢,对干警们寄予厚望,要求全院检察干警积极参与这样的理论研讨活动,刻苦学习、勤奋钻研、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办案能力,努力开创米脂检察工作的新格局。
该院计划今年还将举办三期检察理论研究会。第二期由公诉科主办,第三期由侦监科主办,第四期由反贪局和反渎局合办。理论研究会主题由主办科室自定。
(注:马腾为陕西省米脂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委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