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洛川:认真学习《方案》 增强监督信心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5-05-19 14: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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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2015年5月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简称《方案》),做到早知道、早关注、早思考,为《方案》的正式实施做好思想上和工作上的准备。
通过学习,干警们对《方案》有了全面和深刻的认识。一是公益诉讼在我国属于新生事物,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必须实行公益诉讼。二是《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进入实质性阶段。三是开展公益诉讼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在实施国家法律监督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公益诉讼的重点是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国有资产的保护、国有土地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洛川县人民检察院 车春林 白莉)